董惠江,生于1964年3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得法学
学士。后在日本新潟大学留学一年,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曾任教于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现任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多个学术和社会职务,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等。
- 2003年起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江平教授,2006年7月获得法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
自1985年毕业以来,董惠江一直致力于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民商法教学与研究工作。2002年晋升为教授,并成为该校民商法博士点的博士生导师。此外,他还兼任多项社会职务,如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黑龙江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董惠江曾荣获“黑龙江省第二届优秀法律工作者”称号,并多次获得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等奖等荣誉。他主持并完成了多项省级科研项目,并参与了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