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集斯
清代回部王公
霍集斯(约1710年—1781年10月),原名خوجىس,中国新疆乌什人,清代回部王公。他历任乌什县、和阿奇木伯克,被封为郡王品级多罗贝勒。霍集斯因平定西域五十功臣而图形紫光阁。他以机智多谋、善于应变而著称,历经蒙古准噶尔汗国部、大小和卓、清朝统治时期,始终身居高位,逢凶化吉。曾在清统一准噶尔之战、平定大小和卓之乱中发挥重要作用。晚年留居北京,隶属于蒙古正白旗。霍集斯族属一般被认为是维吾尔族。
人物生平
霍集斯为吐鲁番市头目之一阿济斯和卓第三子,早年居于吐鲁番。17世纪末,叶尔羌汗国在天山南路的统治崩溃,吐鲁番一带出现了莽噶里克、沙克扎帕尔、托克托玛木特、额敏和卓等众多势力。阿济斯和卓也乘机成为地方首领,臣服于天山北路的蒙古准噶尔汗国部。
雍正初(1725年左右),在准噶尔的支持下,阿济斯和卓将一部分吐鲁番居民强行迁往乌什县,并将乌什改名“图尔”(吐鲁番的异音)。阿济斯和卓死后,霍集斯继任乌什的阿奇木伯克(长官),其兄阿卜都瓜卜阿克苏市阿奇木伯克,仍向准噶尔台吉噶尔丹策零称臣。
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廷派定北将军博尔济吉特·班第率定边左副将军阿睦尔撒纳、右副将军萨拉尔等领兵出征准噶尔。五月,达瓦齐兵败格登山(在今昭苏县),率残兵百余人南逃。此时霍集斯、阿卜都瓜卜兄弟控制着达瓦齐南下的必经之路。将军班第檄文晓谕乌什、阿克苏,命霍集斯等回人头目设哨协剿。
准噶尔汗国灭亡后,叶尔羌、喀什噶尔的黑山派和卓势力活跃。喀什噶尔的玉素普和卓集结军队,意欲北上争夺阿克苏市乌什县。霍集斯家族是白山派和卓的支持者,霍集斯之兄阿卜都瓜卜欲借清兵和白山派力量来化解黑山派的威胁,于是向将军班第进言,可派白山派波罗尼都随军南下,利用其宗教影响,招降叶尔羌、喀什噶尔、和阗(今和田市)诸城。
大小和卓平定后,霍集斯加封郡王品级,在回部官员中,爵位仅次于早前归附的吐鲁番郡王额敏和卓。朝廷在对其加官进爵同时也防范其势力膨胀,避免重蹈阿睦尔撒纳、大小和卓的前车之鉴。在平叛过程中,将军大臣等曾参劾霍集斯过失及不合礼制之处。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初,乌什诸伯克控告霍集斯父子苛虐部众。二月,霍集斯至京师爱新觉罗·弘历于圆明园正大光明殿召见哈密贝勒玉素卜、霍集斯领班的回部王公伯克四十四人。随后,皇帝赐宴于中南海丰泽园。伯克们返回前,乾隆皇帝向霍集斯晓示乌什状告情形,霍集斯立即上奏“乌什怨臣甚,臣蒙恩释罪,请留居京师”。乾隆皇帝应允,念其先世坟墓远在阿克苏市,令其幼子(当时为第三子)托克托索丕返回阿克苏看守祭扫祖坟。此后的二十年间,凡有皇帝在京师、承德避暑山庄接见前来朝觐的蒙古、回部王公伯克,霍集斯大多得以参与。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霍集斯卒于京师。其四子哈第尔承袭郡王爵位,皇帝特诏其世袭罔替
家族世系
霍集斯的始祖为莽苏尔,父亲为阿济斯和卓。他有多个兄弟,包括阿卜都瓜卜(长兄)、阿布都喇满(阿布都里木)、玉木尔、哈色木子色里木、额敏县、和锡特伊布。他的长子漠咱帕尔被封为一等侍卫,次子呼岱巴尔氐曾任库车伯克,被授予内大臣。他的三子托克托县索丕被皇帝特诏留在阿克苏市居住,照看先人坟墓。他的四子哈第尔袭郡王爵位。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newbaike1.com/id.php on line 362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家族世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