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许多国家都有或曾经有设置总督职位。
清代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
正二品,但可通过兼
兵部尚书衔高配至
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
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
明朝军事。有
直隶总督、
两江总督、四川总督、
闽浙总督、
云贵总督、
湖广总督、
两广总督、
东三省总督和
陕甘总督。此外明清也有
河道总督、
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
职位由来
总督,中国明清地方
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
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
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明初常遣尚书、侍郎、
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
巡抚,或称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
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
明朝军事等名称(详见“巡抚”)。所辖多重者加总督。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正统末至
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
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职位概述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
明代
明代正统末至景泰初,除
于谦、
王骥先后以
兵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总督
京师、南京
明朝军事外,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但终非地方正式
军政长官。其中比较重要的总督有: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
陕西省三边军务一员,简称“三边总督”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
四川省、陕西、
河南省﹑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八年(1510)置:
宣大总督、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宣大总督”
嘉靖二十九年置:总督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
蓟辽总督”
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总督
浙江省、
福建省、
江南兼制
江西省明朝军事一员,简称“
浙直总督”,等等。
总督与
巡抚皆为地方
军政大员,合称
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
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御史)职衔。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书、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
朱厚照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
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
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
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子之仲、登莱巡抚
袁可立子枢、
通政使吴用先子、河南巡抚冯嘉会子映鸾、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监读书。”
清代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
军政大员,合称
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亦有总督兼巡抚者;总督辖区较巡抚广,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时有管辖五省、七省者;总督级别较
巡抚高,总督一般为
从一品到
正二品,巡抚为
从二品,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在明代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清初总督额数及辖区并不固定,
乾隆以后成为定制,全国设有八个总督: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
四川省、
云贵高原。总督一般均带
兵部侍郎(或尚书)、右
都御史衔,其职掌综理军民事务、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为一方面军民高级长官世称
封疆大吏。另有
漕运及东河、南河总督三员。光绪三十二年(1906),东北奉天、
吉林市、
黑龙江省建行省,改将军为总督,名曰
东三省总督。 《清史稿·职官志三》:“总督。
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品级
总督在
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
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
从二品的
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
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职能
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清朝总督
直隶总督
直隶总督——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
顺治十八年(1661年)初设直隶总督,后裁;雍正元年(1723)年升
直隶巡抚为直隶总督,为定制;
雍正八年(1730)设直隶河道水利总督,简称
北河总督;
乾隆十四年(1749年)裁北河总督,遂以兼直隶河道事务,加管理河道衔;
咸丰三年(1853年)兼管长芦盐政,太平天国之乱后,盐运秩序被破坏,该职被自然停兼;
两江总督
两江总督——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
明朝军事、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合并江南、
江西省两总督为两江总督,为定制,仍兼操江事务;
爱新觉罗·旻宁十一年(1831年)兼两淮盐政,太平天国之乱后,盐运秩序被破坏,该职被自然停兼;
另,
清代两江总督就兼辖南河事务,协助总河,后逐步负责加重河道事务,最终全面
两江总督。
闽浙总督
闽浙总督——总督闽浙等处地方、提督
明朝军事、兼理粮饷、兼
巡抚事。不
乾隆三年(1738)合并
福建省、
浙江省两总督为闽浙总督,为定制;
光绪十一年(1885年)以
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遂兼福建巡抚事务。
湖广总督
湖广总督——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兼巡抚事。
顺治元年(1644年)初设湖广总督,后裁;
康熙帝十九年(1680)改川湖总督为湖广总督,为定制;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更名为湖北湖南总督,但简称仍为湖广总督;
光绪三十年(1904年)裁湖北
巡抚,遂兼湖北巡抚事务。
两广总督
明代
两广总督——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
明朝军事、兼理
两江总督、兼巡抚事。
清代两广总督的前身为
顺治元年所置的
广东省总督,当时总督驻
广州市,兼辖
广西壮族自治区。
顺治十二年,总督府迁往梧州。
次年,撤销广西总督,广西政务复归广东总督管辖,广东总督迁驻肇庆。
雍正七年,为统一西南军事指挥权,镇压
苗族起事,广西政务暂归
云贵总督兼辖。
雍正十二年,广西政务仍隶广东总督管辖,更号
两广总督。
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广东总督为两广总督,为定制,驻肇庆府;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
广东巡抚,遂兼广东巡抚事务。
陕甘总督
陕甘总督——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
明朝军事、兼理
两江总督、管理茶马、兼
巡抚事。
顺治元年(1644年)初设
甘肃省巡抚,例兼管理茶马事务;
康熙十四年(1675年)初设陕甘总督,后多次更名与移治;
乾隆十九年(1754年)裁甘肃巡抚,遂以陕甘总督兼甘肃巡抚、管理茶马事务;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改甘肃总督为陕甘总督,为定制,仍兼甘肃巡抚、管理茶马事务。
四川总督
四川省总督——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兼巡抚事。
顺治元年(1644)初设四川巡抚;十四年(1657)初设四川总督,后更名裁撤;
乾隆十三年(1748年)恢复四川总督,同时裁撤四川
巡抚,遂兼巡抚事务。
云贵总督
云贵总督——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
明朝军事、兼理
两江总督、兼巡抚事。
雍正十二年(1734年)合并
贵州省、
云南省两总督为云贵总督,为定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
云南巡抚,遂兼云南巡抚事务。
东三省总督
东三省总督——总督东三省等处地方、兼管三省将军、奉天巡抚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以原关外三将军并为三省将军事务由其兼管;
同时设奉天
巡抚,以原盛京将军本辖区域的旗兵改以副都统衔由其兼管;
宣统二年(1910年)裁奉天巡抚,遂兼奉天巡抚事务。
南河总督
南河总督——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又简称江南
河道总督。
东河总督
东河总督——总督
河南省、
山东省河道、提督军务,又简称东河河道总督。
雍正七年(1729年)改副总河为东河总督;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裁撤,同年恢复;二十八年(1902)裁撤,其事务并入河南、山东二
巡抚。
漕运总督
漕运总督——总督漕运、节制江北镇道各官。
咸丰八年(1803)裁南河总督,兼管江南河道事务;
光绪三十年(1904)以无漕可运,改设江淮巡抚;
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与
两江总督事务重叠,裁撤,其事务并入两江总督。
总督府遗址
如今总督府建筑尚有遗存的只有直隶总督府(今
保定市,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
清代省级衙署,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路建筑保存完好,东路保存部分建筑,西路建筑已基本不存)和两江总督府(今南京,即
太平天国天王府遗址,总统府旧址,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路保存大堂、二堂、科房、厢房、暖阁等前半部建筑,后半部改建为
国民政府近代建筑;西路大体保存了清末时的格局,煦园、西花厅、戏楼、住宅楼等一应俱全;东部遗存六组马厩,并移建陶林二公祠,其余皆重建、改建为民国建筑),其余总督府建筑基本不存或只剩遗址。
东北地区总督府现存西洋楼,为近代建筑。位于
江苏省淮安市的明、清两代统管全国
漕运事务的
漕运总督的官署建筑群,规模宏大,保存完好,布局严谨。
国外总督
历史
总督(Governor-General),英国国王在尊其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除
英国以外的)各成员国的代表。在
加拿大,
澳大利亚和
新西兰,总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国家一级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还有省督,在澳大利亚各州,还有州总督。总督职位随英联邦国家的宪法地位的演变而变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督最初,是国王和
女王陛下政府的双重代表;1926年的帝国会议决定,总督在供职国家的作用和英王对联合王国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样,这就意味着总督不再是联合王国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总督任命的程式也发生了变化。最初,是根据联合王国政府的建议(事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过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国会议通过协定,确认总督应经过同国王的非正式协商、根据英联邦有关国家政府的建议而委任。
在某些英联邦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有专门条款对总督选举作出规定。在早期,总督通常来自
英国。现代习惯作法是任命一个“当地”人为总督。现代总督是实权总督,他们行使职能而无需将他代表的国王置于优先地位;不过,总督通常像英王在联合王国一样,行使其宪法及礼仪职能。
历史上
西班牙在本土各行省、
那不勒斯地区和美洲的
殖民地,以及英国在
印度殖民地的统治者称viceroy,中文也多译为“总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来自宫廷的)和法文“roi”(国王)的组合。从职权范围上来说,这一类的总督更近似中国清朝的总督。一些文献中也将viceroy翻译为“副王”。
总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译。Governor一词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国家的州或省的州长或省长,如
香港总督、
华盛顿州州长,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长才会翻译成总督。部分
殖民地,及
英国的自治领(Dominion)的英国国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
加拿大总督、
澳大利亚总督。
各国现任总督
英联邦国家总督
安提瓜和巴布达总督:罗德尼·威廉斯(Rodney Errey Lawrence Williams)2014年8月14日—今
澳大利亚总督:
彼得·约翰·科斯格罗夫(Peter John Cosgrove)2014年3月28日—今
巴巴多斯总督:
桑德拉·梅森(Sandra Mason)2018年1月8日—今
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督:罗伯特·鲍勃·达达埃(Robert Bob Dadae)2017年2月28日—今
巴哈马总督:
玛格丽特·平德林(Marguerite Matilda Pindling)2014年7月8日—今
伯利兹总督:科尔维尔·诺马·扬(Colville Norbert Young)1993年11月17日—今
格林纳达总督:
塞茜尔·拉格雷纳德(Cecile La Grenade)2013年5月7日—今
加拿大总督:
朱莉·帕耶特(Julie Payette)2017年10月2日—今
圣基茨和尼维斯总督:塞缪尔·韦茅斯·塔普利·西顿(Samuel Weymouth Tapley Seaton)2015年5月19日—今
圣卢西亚总督:伊曼纽尔·内维尔·塞纳克(Emmanuel Neville Cenac)2018年1月12日—今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总督:弗雷德里克·纳撒尼尔·巴兰坦(Frederick Nathaniel Ballantyne)2002年9月2日—今
所罗门群岛总督:弗兰克·卡布伊(Frank Utu Ofagioro Kabui)2009年7月7日—今
图瓦卢总督:亚库巴·伊塔莱利(Iakoba Taeia Italeli)2010年4月16日—今
新西兰总督:
帕齐·雷迪(Patricia Lee Reddy)2016年9月28日—今
牙买加总督:帕特里克·林顿·艾伦(Patrick Linton Allen)2009年2月26日—今
安圭拉总督:蒂姆·福伊(Tim Foy)2017年8月22日—今
百慕大总督:约翰·詹姆斯·兰金(John James Rankin)2016年12月5日—今
英属印度洋领地总督:本·梅里克(Ben Merrick)2017年7月1日—今
英属维尔京群岛总督:奥古斯都·詹姆斯·尤利西斯·贾斯帕(Augustus James Ulysses Jaspert)2017年8月22日—今
福克兰群岛(
马尔维纳斯群岛)总督:奈吉尔·詹姆斯·菲利普斯(Nigel James Phillips)2017年9月12日—今
开曼群岛总督:海伦·基尔帕特里克(Helen Marjorie Kilpatrick)2013年9月6日—今
直布罗陀总督:艾德·马丁·戴维斯(Ed Martin Davis)2016年1月19日—今
蒙特塞拉特总督:安德鲁·约翰·皮尔斯(Andrew John Pearce)2018年1月17日—今
皮特凯恩群岛总督:乔纳森·辛克莱(Jonathan Sinclair)2014年8月15日—今
圣赫勒拿、阿森松和
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总督:丽莎·菲利普斯(Lisa Kathleen Phillips) 2016年4月26日—今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总督:约翰·乔治·弗里曼(John Patrick George Freeman)2016年10月17日—今
阿克罗蒂里和德凯利亚总督:詹姆斯·爱德华·伊林沃思(James Timothy Edward Illingworth)2017年2月1日—今
荷兰海外领地总督
阿鲁巴总督:胡安·阿方索·博浩特(Juan Alfonso Boekhoudt)2017年1月1日—今
库拉索总督:露西尔·乔治-沃特(Lucille George-Wout)2013年11月4日—今
荷属圣马丁总督:尤金·伯纳德·霍利戴(Eugene Bernard Holiday)2010年10月10日—今
格陵兰总督:米凯拉·恩格拉(Mikaela Engell)2011年2月1日—今
法罗群岛总督:莱娜·约翰森(Dan Michael Knudsen)2017年5月15日—今
北马里亚那群岛总督:拉尔夫·德利昂·托里斯(Ralph Deleon Guerrero Torres)2015年12月28日—今
波多黎各总督:瑞奇·罗塞略(Ricky Rosselló Nevares)2017年1月2日—今
美属维尔京群岛总督:肯尼斯·马波(Kenneth Ezra Mapp)2015年1月5日—今
东萨摩亚总督:洛洛·莱塔卢·马塔拉西·莫利加(Lolo Letalu Matalasi Moliga)2013年1月3日—今
关岛总督:
埃迪·卡尔沃(Eddie Baza Calvo)2011年1月3日—今
(更新于: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