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代富,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1985年)、法学硕士(1988年)和法学博士(2001年)学位。自1988年6月以来,一直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外国进修生主讲经济法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商法、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课程。近年来重点讲授商法、公司法、企业法和经济法课程。
现为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
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首批巴渝特聘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现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首批巴渝特聘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和秘书长、重庆市首批
重庆市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经济法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委员、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合作完成并出版专著、教材、译著、大型工具书30余部;出版个人专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的被
中国人民大学《
复印报刊资料》、《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合作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产品质量法律问题研究》、《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国家干预法治化研究》;独立完成司法部研究课题《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主持国家软科学课题《中国农村福利保障与发展研究》、重庆市软科学课题《重庆市促进就业政策与法制研究》等。
1997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合作)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四川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一等奖;
2005年,作为主要参与人的《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获
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5年,在重庆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个人专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获一等奖,合作专著《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获
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