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翔(505年—548年),字世举,
南梁大臣,河南阳翟人。
曾祖父褚渊,齐太宰文简公,祖父褚蓁,
太常穆子,父亲
褚向,
庐陵郡王长史。褚翔最初为国子生,举高第,丁父忧后除
秘书郎,累迁太子
舍人、宣城王
主簿。
中大通五年(533年),
萧衍宴请臣子,别诏褚翔与
王训为二十韵诗,限三刻成。褚翔于坐立奏,梁武帝异焉,即日转
宣城市王文学,俄迁为友。时宣城友、文学家正王二等,褚翔超为之,时论美焉。
褚翔出任义兴
太守,廉洁省税,百姓安稳。任满后,吏民请留任,获准许。后被征任为吏部郎,离任时百姓送别,流着泪对他告辞。吏部郎任内公正清廉,不会因人请求而改变心意,号称公平。转任侍中,又转
散骑常侍,领任
羽林军监,侍奉
东宫。再获任
晋陵县太守,不知何日以公事免任。复任散骑常侍,侍奉东宫。
太清二年(548年),迁守
吏部尚书。
侯景围攻建康,褚翔城内遇母亲离世,过度哀痛而去世,虚岁四十四,朝廷下诏赠本官。
中大通五年(533年),高祖宴群臣乐而游园,让翔与
王忠嗣作二十韵诗,限三刻成,翔片刻即成。为高祖爱赏,转
宣城市王文学。后来出任义兴
太守。任职期间,省繁苛,去浮费,百姓乐业。及任期满,转为吏部郎。离郡之时,百姓追送出郡,涕泣拜辞,翔居小选公清,不为请托而改其本意,号为平允。迁侍中,领
羽林军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