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县是1983年撤销的
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县,清乾隆二十九年析昭乌达盟翁牛特右旗地设
乌兰哈达镇厅,驻乌兰哈达(今内蒙
红山区)。
乾隆四十三年将乌兰哈达厅改为赤峰县,县之专名“赤峰”始此,属承德府,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
东北地区西部,有达里诺尔湖,红山国家森林公园,
阿斯哈图石林等著名景点。1969年7月5日将内蒙古自治区的昭乌达盟划归
辽宁省。1979年5月30日将辽宁省的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10月10日撤销昭乌达盟,设立地级赤峰市,同时撤销赤峰县,并入赤峰市。
1940年撤销赤峰县,复设翁牛特右翼旗。1945年析翁牛特右旗,设赤峰市和赤峰县。1947年撤销赤峰市,并入赤峰县,属热河省。1955年7月30日将赤峰县划归内蒙昭乌达盟。1958年10月20日撤销赤峰县,设立赤峰市(县级)。1962年10月20日复设赤峰县,以原赤峰县并入赤峰市的行政区域和
翁牛特旗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与赤峰市并存。1969年7月5日将
内蒙古自治区的昭乌达盟划归
辽宁省。1979年5月30日将辽宁省的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10月10日撤销昭乌达盟,设立地级赤峰市,同时撤销赤峰县,并入赤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