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2年,郭锦堂在南郡会馆私设铸币厂,大量铸造面值二角的
辅币。第二年收成不好,郭派兵下乡勒索“赔偿费”,百姓苦不堪言。民国13年郭锦堂病死,其弟郭凤鸣继任旅长。
民国12年,郭锦堂在南郡会馆私设铸币厂,大量铸造面值二角的辅币。成色先是银七铜三,不久即变为银、铜各半,甚至银少铜多。由于成色不足,价值不及面值的一半。百姓深受其害,郭锦堂却大发其财。同年成立垦殖局强迫农民种
罂粟。第二年收成不好,郭派兵下乡勒索“赔偿费”,百姓苦不堪言。
郭锦堂驻
沙县区期间,为了榨取军费,在城关开设赌场、鸦片烟馆和花捐局,一时间赌博、吸鸦片、
卖淫等伤风败俗的丑事泛滥成灾。此外,诸如占人屋宅、霸人坟地、设立百货捐局百般勒索等等,无不给地方造成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