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谟,字献明,
河北省成安县西高陵阜村人,生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卒于崇祯十年(1638年)享年46岁,自幼聪慧,过目不忘,不但学业优秀,且喜文善诗,获老师器重。
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在乡中举,次年京城中
进士。初任山东沂水知县,后调任
青州市。因政绩卓越,升任
河南道督监河东,任满奉诏进京,升任
监察御史。此任期间,曾被钦差为
四川省巡抚等职。
陈廷谟任
河南道督监河东期间,一次到了
洪洞县境,听到街上人议论纷纷,传言有场官司正打得不可开交,他便微服进行了暗访。
原来打官司的这两家,一家姓韩,是
进士,一家姓胡,为解元,都是有钱有势的人。韩进士的妹妹嫁给胡解元为妻。胡解元的后母很年轻,与胡解元关系暧昧。韩妹过门后引起后母忌恨,在后母挑唆下,夫妻经常生气。胡解元要休妻另娶,韩进士兄妹据理不依,于是官司打到县衙。
在公堂上,胡解元说韩妹在家不贞,刚娶过门就身怀有孕。韩进士兄妹说是造谣中伤。双方争执不下,知县便令人查验身体,岂料此人早被胡解元收买,验罢说韩妹已有身孕三个月,知县信以为实。韩妹面对诬陷悲愤万分,心想,事到如今,只有舍出性命,才能洗掉自己不白之冤。因此,只求当堂剖腹验证。韩妹夺过衙役利刃,向自己腹部刺去。
正在堂上听审的陈廷谟急欲上前阻止,可为时已晚,悲剧已然发生。陈廷谟亮明身份,验证了尸体,将胡解元一干人等拿下,将县官革职为民,民众无不拍手称赞。为警示后人,陈廷谟让人把韩妹剖腹坐过的椅子用铁链悬挂在县大堂。一直到清朝末年,椅子仍在
洪洞县大堂高悬。此事传闻久远,后人把它编成一出戏,取名《访洪洞》,又名《陈巡案》。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民不聊生,义军四起,社会大乱。很多官员便趁机贪赃枉法,搜刮民财。
这事在朝野震动很大,引起了一些官员的不满,甚至仇恨,有的还向朝廷告了御状。在贪官横行的情况下,这一本成败很难预料。他深知,准奏,为民申张了正义,朝廷会更加重用;败奏,就有杀头之祸。
恰在这时,父母先后病逝,陈廷谟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家奔丧。途中遇好友
左良玉进京,便托他打探这一奏本的消息,并约定及时往回报信时,喜讯入东门,凶讯则进西门,以便准备后事。
左良玉进京后获知皇上准了陈廷谟的奏本,并准备拟旨表彰嘉奖。于是急忙差人向陈廷谟报喜。也不知左良玉没向报信人交代清楚,还是报信人贪走近路,从邯郸道上扬鞭策马进了西门。当陈廷谟闻知送信人进的是西门,误以为大祸临头,当即自杀。究竟陈是怎样死的,至今还是个悬案。差官回奏陈廷谟因病而卒,皇上降旨厚葬,并在城里赐建牌坊。
陈廷谟坟墓位于河北成安,占地40亩,神道上有三座牌坊,两旁有石人、石兽,最前边是一对石旗杆,杆上有石猴一对,后毁于战火,部分石像掩埋在地下,“文革”中掘墓毁尸,仅留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