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经济检察处(即现反贪局)、办公室、控申处和办公室工作。从书记员开始干起,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2020年4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胡胜友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11年其领导芜湖检察院查处134人(反贪117人、反渎17人),反贪成绩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考核中排名全省第3名。其担任课题负责人申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重点研究课题的《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问题研究》,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成功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