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澜
陈炳澜
陈炳澜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他在任职期间主持参与了多个信息通讯项目,对电话工程建设模式进行了创新性探索,并因此获得了多项荣誉。然而,他于2011年11月29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人物经历
职业生涯
陈炳澜,男,中国共产党员,硕士学历,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际管理背景。他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他的领导下,成功实施了包括"三州农村乡镇移动通信扶贫工程”在内的8项信息通讯项目,推动了四川省移动网络覆盖率提升至95%。他还首创了西部地区的通信网络维护新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大规模使用国产设备组建网络。
所获奖项
陈炳澜因其在信息通讯领域的贡献,曾获得信息产业部国家优质工程奖一等奖,并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此外,他还因在三州农村移动通信扶贫工程中的突出表现而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法律纠纷
陈炳澜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涉嫌受贿。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通信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了巨额贿赂。最终,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
判决详情
2011年11月29日,陈炳澜因受贿罪被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法院认定,陈炳澜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帮助,并收受了总计人民币2582225.7元及两只手表的贿赂。尽管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但由于他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退还了大部分赃款及部分赃物,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
陈炳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11-15
受贿罪.律图.2024-11-15
高级工程师.搜狐网.2024-11-15
扶贫.查字典.2024-11-15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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