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六年(1741)置,驻归化城(
呼和浩特市市旧城),二十七年(1762)移驻绥远城(呼和浩特新城)。归绥道,全称“山西总理旗民蒙古事物分巡归绥道兼管归化城等处税”,其最高官员为
道员。职责是“督察核转所属各厅的一切刑名、
钱谷及丈量开垦旗庄牧地、仓积贮、官兵俸饷、解征草束、运送军需,并蒙汉佃田租息、修筑等项”,官品为
正四品。归绥道所属各厅中归化城听地位最高,其全称为“归化城管理蒙古民事同知”,“同知厅与
直隶州同级,厅官为五品”,
主要职责是“管理蒙古民人词讼、会审旗民命盗案件,征收钱粮
农业税等”。此外归化城厅还兼管
四子王旗的命盗案件。归绥道至光绪三十二(1905)年,领归化城厅、绥远城厅、
萨拉齐厅、
清水河县厅、托克托厅、
和林格尔县厅、丰镇厅、宁远厅、兴和厅、陶林厅、武川厅、五原厅和东胜直隶厅。1913年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