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1994年凤凰出版社等出版的中文图书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套装共2册)》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就馆藏历史档案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资料编辑而成的一套综合性资料汇编,5000馀万字,汇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京民国政府、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档案,从而为民国史研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第一手材料。
内容简介
该《汇编》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就馆藏历史档案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资料编辑而成的一套综合性资料汇编,共90册。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分为五辑:
第一辑《辛亥革命》(1911年)
第二辑《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第一、二辑 合1册)
第三辑《北洋政府》(1912—1927年)(在第三辑编辑出版时,学术界尚称北洋政府,现在学术界已不称北洋政府,而称北京政府) 共17册:政治(2册) 军事(4册) 外交(1册) 财政(2册) 金融(2册) 工矿业(1册) 农商(2册) 教育(1册) 民众运动(1册) 文化(1册)
第四辑《从广州军政府至武汉国民政府》(1917—1927年) 共2册
第五辑《南京国民政府》(1927—1949年)
第一编 共25册 政治(5册) 财政经济(9册) 军事(5册) 外交(2册) 教育(2册) 文化(2册)
第二编 共27册 政治(5册) 财政经济(10册) 军事(5册) 外交(1册) 教育(2册) 文化(2册) 附录(2册)
第三编 共18册 政治(5册) 财政经济(7册) 军事(2册) 外交(1册) 教育(2册) 文化(1册)
目录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政治(1)》目录: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
(一)宣言政纲
1.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
(1927年4月18日)
2.国民政府关于颁行训政时期施政纲领草案的训令
(1929年7月20日)
(二)行政组织
一、中央机构
(1)国民政府组织
1.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令
(1928年2月13日)
2.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928年10月8日)
3.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七条条文
(1930年3月)
(1930年11月24日)
5.国民政府组织法
(1931年6月15日)
6.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931年12月)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政治(2)》目录:
[二]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重要决策与党内派系斗争
(一)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与重要决议案
一、国民党中央特别会议
1.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的宁汉沪三方谈话会决
议案
(1927年9月)
2.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宣言
(1927年9月16日)
3.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重要决议案
(1927年9-11月)
二、国民党第二届第四、五中全会
1.中国国民党二届叫中全会宣言
(1928年2月7日)
2.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重要决议案
(1928年2月)
附录:(1)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记录
(1927年12月一1928年2月)
(2)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记录
(1928年2月2-7日)
3.中国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宣言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政治(3)》目录:
(四)国民党的“民众运动”与工农学各界的斗争
(一)国民党的“民运”概况
一、国民党的民众团体组织原则与训练方案
1.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制定之民众团体组织原则及系统
(19281年10月)(1)
2.中国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计划大纲
(1928年7月9日)(10)
3.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拟订民众团体三民主义训练纲要
(1928年10月)(21)
4.国民政府检送训政时期民众训练方案的训令
(1930年8月5日)(12)
5.国民党省市党部指导民众运动工作纲要
(1932年9月8日)(45)
6.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检送修正指导民众运动方案函
(1933年2月2日)(47)
二、国民党民众训练实施概况
1.全国人民团体会员人数统计表
(1931.年9月15日)(51)
2.国民党陆军第八十三师党部办理宁都县公民训练的有关文件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政治(4)》目录:
(四)中国国民党防范青年学生运动概况
1.学生联合会组织条例
(1928年10月16日)
2.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
(1930年1月23日)
3.学生团体组织原则
(1930年1月23日)
4.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及根本精神的指令
(1930年8月21日)
5.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颁布学生训练暂行纲领施行
(1931年2月5日)
6.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关于青年团体组织概况统计
(1936年4月)
二、所谓整饬学风与防范、破坏青年学生运动概况
1.国民政府颁布整饬学风令
(1929年2月27日)
2.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关于上海特别市党部查封该市学
生联合会案函件
(1929年6月7日)
……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政治(5)》目录:
(五)民族事务
(一)行政法规
(1928年3月21日)
2.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
(1932年7月25日)
3.蒙藏新疆回部来京展觐人员招待规则
(1934年1月8日)
4.边疆宗教领袖来京展觐办法
(1934年1月8日)
5.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觐见礼节单
(1934年1月8日)
6.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展觐赏办法
(1935年1月14日)
7.管理喇嘛寺庙条例
(1935年12月9日)
8.喇嘛奖惩办法
(1936年1月10日)
9.修正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
(1936年2月8日)
10.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36年2月8日)
编辑推荐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套装共2册)》是由凤凰出版社出版的。
文摘
2.国民政府关税自主布告
(1927年7月20日)
吾国国民经济日形衰落,固由政治组织不良,亦缘最近数十年来,外感协定关税之压迫,内受厘金制度之摧残,以致商货艰滞,实业不振。本政府受国民之付托,夙夜兢兢,深知欲图国民经济之发达,非将万恶之厘金及类似厘金之制度彻底清除,不足以苏民困,而不平等之关税条约,尤与国家之主权相妨,非迅速实行关税自主,不足以进国际之平等。爱本此旨,决定在最短期间内实行裁厘,并宣告关税自主。
查厘金之制,本系通过税之一种。在创办之初,原系权宜之计,其后变本加厉,至今未废。更有类似厘金之各行杂税,节节设卡,物物抽税,商民痛心疾首,终以从前不良政府靳此收入而不能去。华商之茹苦含痛,固不待言,即外商亦同感不便。病国厉民,莫此为甚。今决定先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六省,将此数十年之政恶制根本铲除,继续推行全国,借慰中外商民之望。举凡属于通过税之性质者,不问其名为何,一律摧陷廓清,以期与民更始。其大者,如内地之常关税、统税、货物税、铁路税捐、邮包厘金、海关之子口税、复进口税及由此口到彼口之出口税,连同正、杂各税捐中之含有通过税性质者,均在应行裁撤之列,即非通过税而不使商民之落地税,亦同时裁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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