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军
原新津县泰华学校校长
邓志军,男,
新津县泰华学校
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缴。
正文
新津县泰华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邓志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邓志军收受某校园建设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徐某所送现金1.3万元;2015年,邓志军收受时任
新津区
职高总务处主任王某价值约1600元的礼品。此外,邓志军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追缴。
参考资料
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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