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善街清真寺位于
河北省磁县乐善街。始建于民国七年,于1983年建立起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该寺有大殿3间、讲堂5间、水房子3间,占地面积约0.3亩。
该寺的历史沿革情况,据清真寺碑文记载:在清朝
同治年间,就有
邱县回族人因当地灾荒残年、为糊口谋生迁来
磁县城内定居。至民国七年城内
回族人已有数十户,随着回族人口的增多,设有一处宗教活动场所,即清真寺,但因岁久废坏,唯有俱进会(当时的回族组织)代之,俱进会设经、汉学校一处,为了消除回、汉之间界限,后改为大同学校。民国七年初夏(1918年),
刘孟扬(天津回民,据说是
刘清扬之胞弟)奉省令任磁县县长。教长王朝清有重修清真寺的愿望,经与县长刘孟扬协商后,县长首先捐款百元,以资提倡,余款由本地回民奉献也贴。教长王朝清并奔走燕鲁等地募捐,将清真寺重新翻修。民国十一年(1922年)县长刘益扬还为该寺写了碑记,保存至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贯彻落实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于198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经县政府、
磁州镇政府与乐善街党支部协商,由街道赔款5000元,对清真寺进行了修复,聘请了住寺教长,使广大穆斯林过上了正常的宗教生活。1983年又建立起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清真寺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