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融稳定机构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又称欧洲金融稳定基金,是2010年5月9日由欧元区17个成员国共同决定,并在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的框架下创立的机构。
基本信息
创立:2010年5月9日由欧元区17个成员国共同决定,并在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的框架下创立
机构职责:向申请援助并得到批准的欧元区成员国提供紧急贷款。以欧元区成员国的信用作为抵押发行债券融资
CEO:Klaus Regling,欧洲理事会经济财政部前部长 备注:由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通过合同方式提供资金管理和行政支持
结束时间:按照设立初期所设计,如果在机构成立后没有金融救助项目进行,则该机构将于2013年6月30日结束。否则将持续到最后一个金融救助项目完成为止。
业务与职能
当欧元区成员国出现金融困境或者重组银行需要贷款的时候,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可以在德国债务管理局的支持下通过发行债券或其他融资工具来提高贷款支持基金,同时也可以以此来购买主权债务。债务信用将由欧元区成员国根据各自在欧洲央行的已存资金比例,按比例担保。
履职程序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行使救助职能的程序:当某一欧元区成员国无法从市场按可接受的利率融资时,向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提出申请,并且和欧盟理事会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救助协议,协议由欧元区成员国财政部长全数通过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成员国向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后,需要3-4周的时间由欧盟理事会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调查并商讨协议。协议通过后,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将在数个工作日筹资并发放贷款。
救助条件
协议中会附有严格的救助前提。只有当申请国满足救助前提时,才可获得欧洲金融稳定机构的救助。若申请国未能履行其义务、满足救助条件,则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将会暂停救助贷款的发放,直到申请国再次满足条件为止。期间协议内容可能再次商议、更改。
资金来源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从以下三个渠道可筹集最高7500亿欧元的贷款支持
1、欧元区成员国担保金出资
在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成立之初,其可提供的贷款总额只有600亿欧元,后又成员国按比例扩充至4400亿欧元
2、由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Machanism EFSM)提供的最高600亿欧元的贷款支持
3、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提供的最高2500亿欧元
EFSF改革
第一次:资金池扩容——成员国出资总额从2500亿欧元扩容到4400亿欧元。目前EFSF的扩容改革尚需欧元区各成员国的立法部门通过。
第二次:资金杠杆化——由于欧债持续恶化,有必要提高现有资金的利用率。美国财长在8月份的欧盟财长峰会提出将EFSF资金杠杆化,此提议遭到很多欧盟财长的反对,但也得到欧元区一定的支持。
组织结构
救助贷款
项目列表
葡萄牙救助协议(部份)
为葡萄牙提供的经济财政救助计划
在葡萄牙旅履行经济调整计划义务的前提下,葡萄牙可以获得总额780亿欧元的贷款(欧盟及欧洲金融稳定机制260亿欧元,欧洲金融稳定机构260亿欧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约260亿欧元)
葡萄牙需要履行的经济调整义务包括
·结构调整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以及提高竞争力;
·巩固财政的策略,通过对国企以及国有参股企业进行系统的财政干预和严格的支出控制来削减政府赤字,以保证国债占GDP的比例在中期明显降低,并且在2013年以前将财政赤字占GDP比例降到3%以下;
·对金融部门进行资本重组以及去杠杆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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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基本信息
业务与职能
履职程序
救助条件
资金来源
EFSF改革
组织结构
救助贷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