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土地分布于
平度市、
莱阳市和
即墨区等地。李家在各地建立了40多个“
庄子”,负责收缴地租,每年约有200万公斤租粮流进了李家的仓。李葆初一家靠这些贫苦农民的血汗,过着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糜烂生活。当时,李家雇佣和买来的佣人、丫环达三四十人之多。李家大小主子有32人吸食
鸦片。李葆初一人就有大烟枪10余支,有的烟枪价值白银百两。李葆初的女儿李二嫚嗜烟如命,每天吸食鸦片4两。李葆初的胞弟李荃初用4000两银子在
济南市买了一个妓女,专门为其修建了一座豪华的“乌龙院”,供他们寻欢作乐。
为了保护李家庄园,李葆初于民国初年在周修筑了圩墙、炮楼。圩墙外挖了护城沟,建造了
悬索桥,同时,组建了地主武装,购置
长枪60余枝,
土炮22门,
钢炮一门。李家一家大小都携带有护身短枪。当时的李家有财有势,盛极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