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研究法学学科规划小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跨国公司法。
余劲松教授,1953年生,
湖北省黄冈人。1982年1月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
学士;1984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留校任教,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新中国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1989--1991年受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邀请在美国
哈佛大学作学术研究,1995--1996年作为美国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在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学术访问和研究,同年受德中文化交流协会邀请在德国特利尔大学访问和讲学。
余劲松教授多次获国家级奖励。1988年获香港霍英乐教育基金会首届全国
高校青年教师奖,1991年被国务院教委和人事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并被授予人民教师奖章,1994年获
宝钢教育基金会首届全国高校优秀教师
特等奖,同年被国家人事部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教学与科研方面,1993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一等级,其著作《比较外资法》(合著)和《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于1995年分别获国家教委首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一等奖一
二等奖,其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投资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琮》于1995年分别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国家教委第三届全国高校优秀教材中青年奖。
其代表性著作和教授有《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专著)、国家七五规划社科重点研究项目成果《比较外资法》(副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投资法》(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授《
国际经济法学》(主编)、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参考书《国际经济法成案研究》(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授《外资投资企业法教程》(副主编)、《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专著)等。
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有:"论国际投资法中国有化补偿的根据"、"
跨国公司法律地位浅析"、"跨国公司的管辖问题"、"论跨国公司责任的法律根据"、"涉外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