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法学论著集》是由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的图书,作者瞿同祖,他在二十世纪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背景下,1936年毕业于
燕京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后赴美国任
哥伦比亚大学和
哈佛大学研究员。
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中“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
瞿同祖(1910-2008),长沙人。1936年毕业于
燕京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
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1945年赴
美国,任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哈佛大学研究员。后去
加拿大,任不列颠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1965年回国,历任
湖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政协湖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1980年出席第二十七届
欧洲汉学会议。1985年,以高级学者名义访问美国哈佛大学、
芝加哥大学、
华盛顿大学,阐述
儒家思想与中国法律发展的关系。著有《中国封建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