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
进士,授河南
祥符区知县。历官右
佥都御史,
巡抚应天。
王象斗忠贞忧国,直言敢谏,前后数十次上疏,弹劾高官,不畏权贵。其事加载《
明史》。
天启年间,
魏大中欲驳王象恒恤典,引起山东籍言官公愤。
1 ^ 《明史·志第四十七》:四十六年,掌
河南道御史王象恒复言:“十三道御史在班行者止八人,六科给事中止五人,而册封典试诸差,及内外巡方报满告病求代者踵至,当亟议变通之法。”
2 ^ 《重修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页九:王象恒,字微贞,号立宇,之子。
万历乙未
进士,授河南祥符令。历官右
佥都御史,
巡抚应天。忠贞忧国,直言敢谏,前后疏数十上,弹劾不避权要。事载《
明史》。
3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魏)大中尝驳苏松巡抚王象恒恤典,
山东省人居言路者咸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