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为
浙江省人,生於民国前四年,卒年不详,曾获中央大学法学士,并在澳洲
墨尔本大学研究,復获
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博士。歷任中国驻澳副领事、领事、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书、台湾大学法律系、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教育机构国际文教处处长、教育机构大学
教科书编译委员会主任委员、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驻美
大使馆文化参事。
先生任法学院院长,值本校復校、建校初期,因前
补习学校学生五百名入,復校后招收新生四百名,产生
学籍和兵役等问题,经先生多方面沟通与交涉,始获分年次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