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殿11岁随父到
胡志明市,后转
新加坡经营
驳船业。1918年加入英籍,后扩大经营致富,20年代在家乡投资创办两所小学,倡建同美公路、同安监狱。1928年为
山东省筹赈募捐3万元。1925年起,在新加坡创办和支持南洋工商补习学校、
新加坡华侨中学、
中正中学,曾连任四届
中华总商会会董,
新加坡同安会馆首任主席。1935率领新加坡华侨体育代表团参加
上海市举行的第5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抗战期间,任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常委。1944年病逝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