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县,又名龙,是
西汉设立的一个县,
东汉时期被取消。根据《
太平寰宇记》的记载,龙頟县位于废
禹城市东南二十五里,有龙頟城。西汉史学家
司马迁在《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中也提到了龙頟县,其故治在今
齐河县西北。
西汉时期,龙頟县曾有两个不同的行政单位。其中一个龙頟县位于今天的
德州市齐河县西北部,治所设在齐河县
华店镇华店村一带。该县隶属于青州刺史部平原郡。《太平寰宇记》和《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均记载了这一龙頟县的位置和历史。另一个龙頟县则位于今德州市
平原县,其位置在今
景县十王殿一带,同样隶属于州平原郡。
东汉时期,这两个龙頟县均并入了
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