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和平、
沈河区、铁西、
皇姑区、
大东区、
浑南区、
于洪区、
沈北新区、
苏家屯区、
新民市、
辽中区、
法库县、
康平县13个基层院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城郊地区3个派出院。内设部门为:办公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派驻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沈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