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光,字穗田,广东香山人,生卒年不详。他是一位同情维新运动、支持革命志士的澳门巨商。少年时期加入
葡萄牙国籍,拥有爵位,为人慷慨好义,热心公益。他在
孙中山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学医期间,曾应澳门绅士曹子基与何廷光的邀请,为其治疗家人生病。
1896年,受到
康有为变法维新思想的影响,何廷光在澳门投资创办了《知新报》,这是维新派在
华南地区的重要舆论工具。他在《知新报》的实际地位高于名义上的联合创始人
康广仁,实际负责报社的日常运营和
财务管理。《知新报》在其鼎盛时期,拥有多达十四名撰写和翻译人员,以及遍布全球的近四十个代理发行点。此外,他还协助康门弟子
陈子褒在澳门建立学校,推动教育发展。
何廷光与康有为共同制定了大规模的移民计划,旨在应对
中日甲午战争后
中原地区的困境。他们的目标国家是巴西,但由于国际局势的变化,这一计划未能实施。
戊戌政变后,何廷光继续支持维新运动,并在澳门成立了保皇会分会,担任会长及总会财政部长。他还设立了东文学校,培训保皇派的人才,并组织了“澳门茶谈社”,推广变法理念。然而,随着
自立军的失败和保皇党内贪污行为的曝光,何廷光对保皇党的失望导致他逐渐远离这个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