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澜灯塔,又称
横澜岛灯塔,位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蒲台群岛横澜岛,始建于1893年。现为法定古迹,由海事处管理及操作。2019年4月12日,横澜灯塔被收录在《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
横澜灯塔于1893年由
清代的海关建造和管理,并取代了
英国于
香港岛东南建造的
鹤咀灯塔的功能。1898年,根据《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属于
新界一部份的
横澜岛亦须租借给英国。因此,灯塔于1901年1月1日起交由香港政府接管继续操作。灯塔于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受严重破坏,所以1945年曾进行修工程。1989年8月,灯塔改为自动化而毋须人手操作。2000年12月29日,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属下的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宣布将横澜灯塔列为香港法定古迹。横澜灯塔不单负起导航任务,也是利用为收集本港东面气象资料的地方,所收集的资料会送往
香港天文台分析使用。该座灯塔现由海事处管理。
横澜灯塔是当时
亚洲最先进的灯塔,设有一座讯号灯,并以石油作为燃料推动运作。灯塔的旋转的照明仪器,则浮于水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