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印战争是指从1945年9月至1949年12月,荷兰王国为了维护其在
亚洲的殖民统治,先后与其最大的殖民地——
印度尼西亚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战争。战争的最终结果是,
荷兰丧失了对印尼的宗主权,印尼人争得了民族的解放与独立。
战争介绍
第一次荷印战争
第一次战争发生在1945年9月至1946年11月,是印尼反对由
英国、荷兰两国军人组成的“东南亚盟军”武装干涉的战争。
1942年3月8日,
日本在
爪哇战役中取得胜利,爪哇的荷兰官员向日军投降。之后的印尼进入了三年半的日本占领时期。由于日本的占领,印尼的革命成为可能,但若按日本建立“
大东亚共荣圈”的设想,真正的
印度尼西亚独立就希望很小了。不过,日本人没有能力去实现其“大东亚共荣圈”,当失败已不可避免时,日本人反而决定放松对印尼人民力量的限制,并于1945年3月宣布组成印尼独立准备调查会,以阻挠盟军的再征服。
8月6日
美国在
广岛市投下第一颗
原子弹后,驻印日军收到了来自
日本本土的秘密指示,要求他们将武器装备移交给印尼当地的民族独立运动并策动印尼人进行革命,令其为盟军制造混乱。驻印日军于第二天向全印尼发出了成立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的消息。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
印度尼西亚“出现了政治空隙:日本人仍然掌握控制权但是已经投降了,没有盟军在场代替他们”。于是,8月16日晚,独立准备委员会领导人
艾哈迈德·苏加诺与哈达起草了独立宣言,并于8月17日晨在其住宅外的人群面前宣布印度尼西亚独立,还升挂了红白旗,唱了《大印度尼西亚歌》。8月18日“独立筹委会”召开会议,成立印尼共和国,选举苏加诺和哈达为正、副总统,印尼八月革命旗开得胜。 9月29日,
英国以解除
日本武装为名,派遣军队进占
印度尼西亚。
荷兰也以盟军名义从
欧洲派兵在
雅加达登陆。印尼军队面对英、荷军队的入侵,进行了坚决的抵抗。10月25日,大约6000名英属印度军队来到
泗水,新成立的人民治安军的约2万名印尼正规军和12万斗争集团的非正规军参加了战斗。虽然10月30日苏加诺在英军要求下安排了停火,但由于英军司令官马拉贝被打死,英国人派来了增援部队。11月10日英军在海空轰炸的掩护下在全市开始进行血腥的惩罚性扫荡,泗水人民英勇抵抗。“共和派丧失了许多人力和许多武器,但是他们的充满牺牲精神的抵抗却为革命创造了一个象征和团结的口号。它也使英国人认识到在革命中以保持中立最为明智”。
1945年11月14日,
印度尼西亚上层发生了变化,外岛的许多土邦王公曾经得到荷兰人的支持和厚禄,对独立事业表示冷漠,苏丹沙里尔取代
艾哈迈德·苏加诺任总理,国会制
内阁取代了总统制内阁。沙里尔上台后表示,新政府的基本要求是
荷兰承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通过泗水战役,荷兰也转而正视现实。1946年2月10日,荷兰政府提出愿与印尼全权代表商谈成立一个印度尼西亚联邦。1946年10日,在中立的
英国特使基尔伦勋爵的主持下,荷印谈判在井里汶附近的林芽椰蒂举行,11月15日双方达成《林芽椰蒂协定》,荷兰承认印尼共和国对爪哇、马都拉、
苏门答腊岛行使“事实上的权力”,印尼则承认婆罗洲、
巽他群岛、苏拉威西和
马鲁古群岛等地仍受荷兰控制,并同意建立以荷兰女王为首的“荷印联邦”,这是沙里尔内阁认为实力有限,既得利益得到满足。双方于1947年3月25日在
巴达维亚共和国正式签字。至此,第一次荷印战争宣告结束,
荷兰保持了对
印度尼西亚部分地区的统治。
第二次荷印战争
第二次荷印战争发生在1947年7月至1948年11月,是印尼反对荷兰入侵的战争。
第一次荷印战争结束后,荷兰人竭力推行他们的联邦计划,但印尼共和派对《林芽椰蒂协定》感到厌恶,时常发生一些暴力事件。于是,荷兰人决定必须直接攻击共和国。
1947年7月20日午夜,荷兰人发动了他们的第一次“警察行动”,大批纵队从
雅加达和万隆出动以占领爪哇,并从
泗水出动以占领马都拉和
苏门答腊岛,
印度尼西亚人民进行着有力的抵抗。经两周激战,共和国境内除广大乡村外,大部分重要城市、交通干线和沿海深水良港,都被荷军侵占。1948年1月,
美国利用
联合国插手荷印冲突,迫使印尼的沙里尔政府签订了《伦维尔休战协定》,印尼承认沿“范·莫克线“实行停火,而这条人为的界线把
荷兰最前端的据点连接了起来。根据这个协定,荷兰控制了东西爪哇大部,
中爪哇省北部和苏门答腊东部最富庶地带,印尼仅保留了爪哇和苏门答腊
两岛上的狭小地区,沙里尔政府因此垮台,
艾哈迈德·苏加诺任命哈达领导一个紧急的“总统内阁”。
第三次荷印战争
第三次荷印战争发生在1948年12月至1949年11月,是
印度尼西亚再次反对荷兰进攻的战争。
1948年印尼发生内乱,爪哇的局势一片混乱,迫害共产党人的“莱莉芬事件”就发生在这年的9月。在这次事件中“据估计至少有8000人”死亡。在以后的逮捕中,“约有35000人被抓进监狱”。印尼的内乱为
荷兰提供了“粉碎共和国”的机会。
1948年12月18日荷兰发动了第二次“警察行动”,印尼共和国的首都
日惹被占领,
艾哈迈德·苏加诺、哈达等印尼领导人被荷军俘虏,印尼共和国所辖国土和人口大为缩小。
印度尼西亚军队再次退入山区,坚持游击战争,并在全国建立了游击行政区。
1949年1月,
美国开始向印尼渗透,并向荷兰施加压力。1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美国关于要求荷印双方停火,荷兰释放印尼领导人并“移交主权”的提案。1949年11月,荷兰与印尼在
海牙签订《荷兰—印尼协定》,规定由印尼和15个联邦组成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并在此基础上与荷兰王国组成荷兰印度尼西亚联邦;由
荷兰女王为联邦国王,一切外交和财政贸易全由荷兰控制;印尼政府无权与其它国缔结贸易协定与条约并要偿还对荷兰及其它国家的43亿盾债务;荷兰军事代表团和荷兰官员仍留驻
印度尼西亚。据此协定荷兰把除西伊里安以外的全部领土主权移交给印尼联邦共和国。12月19日,印尼联邦正式成立。27日,在荷、印两国首都阿姆斯特丹和
雅加达举行移交主权仪式,荷兰在印度尼西亚340多年的殖民统治宣告结束,荷属东印度当局被撤销,印尼联邦参加荷印联邦。
荷兰退出印尼
1954年8月,荷兰--印度尼西亚联邦被取消,荷兰军事代表团和荷兰官员全部撤离印尼。
1956年4月,
艾哈迈德·苏加诺在
苏联、中国等国的支持下,宣布废除《荷兰—印尼协定》,
印度尼西亚成为一个完全自主的主权独立国家。
1957年12月8日,印度尼西亚总理兼国防部长
苏班德里约以最高军权执掌者的身分宣布,印度尼西亚国内的所有荷兰种植园以及种植园附属的工厂和农业试验站等一律由印度尼西亚政府实行管制。陆军参谋长纳苏蒂安和财政部长斯拉梅特在9日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对小公银行、安达银行和亦土公银行这三家
荷兰银行的
雅加达总行和在其他地方的分行实行军事管制。此外,在
东爪哇省、
西爪哇省、北
苏门答腊岛和苏拉威西的望加锡,
印度尼西亚的工人和青年接管了一些荷兰银行和企业,或者对这些银行和企业实行监督。
1959年,仍处于
荷兰统治下的西伊里安举行选举,成立
巴布亚新几内亚议会,并筹备于1961年4月5日独立。当时议会已决定了新成立的国家的国号为西巴布亚,订立了新的国徽、新国歌,以及以晨星为图案的新国旗。新国旗于1961年12月1日升起,并与
荷兰国旗并排。1961年12月18日,印尼派兵占领西巴布亚,宣布西巴布亚为印尼的一个省——伊里安查亚省。至此,荷兰的势力彻底退出了印尼群岛,荷兰在亚太地区的殖民地全部丧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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