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美:(1919――1946)又名王瑞庭,
中国国民党第十九集团军第三十二纵队司令,
枣庄市郭里集乡前小湾村人。抗日战争爆发,王继美曾参加
抗日游击队。1939年参加中共在临、郯、费、四县边区举办的干部训练班受训,结业后派往党领导的朱玉相部,1939年底部队编为
八路军第115师峄县支队,在二中队任排长。
山东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山区抗日根据地形势恶化,王继美丧失抗日胜利信心,带领全排战士28人携
轻机枪1挺、 步枪26支投降了敌人,编进杨贵岭部,先为峄县第三警备大队第三中队长,并兼任税郭乡伪乡长,驻防税郭。王继美投降日军之后,不断配合敌军对我根据地进行扫荡。
杀人血案有40起之多。1945年2月13日,指挥伪军围攻黄山涧村, 杀害抗日
地方武装11人,全村房屋被烧光,烧死牛羊200余头,抢走粮食6000余公斤。 同年4月,洗劫玉皇庙、楼子、曹崔、东西马仁。由于王继美反共有功,被日军委任为峄东剿共司令,队伍已达千余人,成为枣庄峄县地区最有实力, 最顽固的汉奸武装。
日寇无条件投降,王继美率队进驻
枣庄市,拒绝向
八路军缴械投降。他威逼枣庄商会,为其制作军衣,商会会长周灿章有异议即遭杀害。由于王继美横征暴敛使枣庄众多商人倾家荡产,市场萧条,民心惶惶。 10月3日凌晨4时,王继美出动全部兵力,在日军200余人支援下,围攻
八路军山东军区警卫第九旅驻防官地的部队,杀害十七团四、九两连干部战士5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官地惨案”。
国共停战协议签订以后,不断向解放区挑衅,开枪开炮,甚至施放毒瓦斯, 使解放区军民死伤60余人。3月,派人夜袭郭里集,杀害妇联主任崔成芝。5月21日下午6时,派便衣特务伪装市民殴打中共二十二执行小组谈判代表
甘重斗致重伤, 破坏停战协定。 5月22日
枣庄市10万市民与鲁南解放区6万工会会员、3000名铁路职工联合电呈
山东省军政首长,恳请陈毅军长、黎玉主席下令,迅速消灭王匪, 为民除害。
山东野战军第七、八两师奉命对盘踞中兴公司王继美匪帮发起进攻。王匪部队因抵不住我军的猛烈进攻,遂向西突围。王继美逃跑至黄风口时被我军击毙。《
大众日报》于1946年3月30日载文,揭露了王继美投敌后的种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