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六安市主流媒体,于2010年6月日挂牌成立。六安市广播电视台是由原六安市广电局所属的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市中波实验台等7个单位合并组建,是中共六安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序列,隶属市委宣传部领导。
根据六编[2010]8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新成立的市广播电视台承担了原市广电局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影等行政执法管理以外的所有广电宣传、事业建设、产业发展等职责,拥有2个广播频率4个电视频道,业务范围涵盖广播电视宣传采编、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广告经营、网络建设、
数字电视、新媒体运营服务等相关业务。内设行政和
人力资源部、总编室、新闻中心、技术中心等11个正科级二级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规定与措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与主流媒体的作用;负责组织对外宣传;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各类节目的作品创作与生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终审和播出;负责制订
广播剧、电视剧、动漫作品的创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展规划、事业和产业发展计划;使用并管理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资源及中波实验广播;领导并协调本系统事业与产业发展。
(三)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管理和领导全台各频道、频率、广电报、声屏网、移动电视、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以及视频点播等机构的工作;完整转播和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四)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按规定配备广播电视设施、装备、设备,统一管理全台摄录、制作、演播、播控、发射等装备设施。负责广播电视技术创新创优与技术改造工作,开展对外技术学术交流工作。
(五)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运营与管理。负责城乡
数字电视建设、推广与运营,大力发展广播电视网络与数字电视事业。
(六)负责管理国家和本级财政拨付(筹集)的广播电视建设资金,统筹发展广播电视台各项事业产业;负责广告与网络创收;负责监督检查全台各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批和监管本台重大项目建设并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台各部门
经营活动;负责全台后勤服务于保障工作。
六安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沿用了原六安市电视台台标。台标为变形汉字“六”,“红、绿、蓝”三原色凸显出六安是
中国工农红军摇篮、将军故里,山清水秀、资源丰富,“青山绿水红土地”的基本特点。“六”上面一点变形为“展翅
鲲鹏”暗喻腾飞中的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