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人书法院
广东华人书法院
广东华人书法院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广东中华文化学院),专门从事研究、推广海内外华人书法家的创作、学术理论、教育成果的常设机构。
机构简介
广东华人书法院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专门从事研究、推广海内外华人书法家的创作、学术理论、教育成果的常设机构。
广东华人书法院成立的宗旨: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弘扬传统书法艺术,促进海内外华人书法家在书法艺术创作、学术研究和教育等方面的全面繁荣发展,造就高层次的书法艺术人才。
广东华人书法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书法艺术正在走向多元化格局和开拓对外发展、交流的空间。广东华人书法院以积极推进书法艺术东风西渐为己任,进一步加强中国书法文化的对外交流,潜移默化,广泛传播,使中国书法艺术真正立于世界艺术之林。广东省华人书法院以系统研究和挖掘广东的书法历史,总结前人的文明成果,全面推介广东历史上的书法人才,振兴广东书法事业。广东华人书法院将以开阔的视野、全新的锐角,聘请全国一流的书法教授,打造和培养广东尖端的书法人才和创作群体。
广东华人书法院的成立必将对书法这一传统艺术在海内外华人中产生重大影响。他标志着中国书法艺术由内向型发展转向海内外全面铺开的新阶段。广东华人书法院将为海内外华人书法艺术的全面繁荣发展提供创作指导和学术支持,为海内外华人书法艺术家提供展示艺术风采的大平台。
广东华人书法院聘请国学大师文怀沙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沈鹏、著名学者江弘担任学术顾问,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长尉天池广东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卓汉容担任名誉院长,聘请黄炎辉、邓洪军、鲁开垠、周强等为顾问。著名书法家刘佑局担任广东华人书法院院长。广东华人书法院将在全球华人书法家中聘请德才兼备、具有国际声望的实力派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教育家担任副院长、研究员、副研究员,共同开辟书法艺术新领空。
广东华人书法院将坚持党的“二为”和“双百”方针,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引下,发挥自身优势,可持续性的做好书法创作、学术研究、书法教育普及和推广工作,全面促进海内外华人书法家艺术交流活动。广东华人书法院的成立,将有力的促进中华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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