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耀西
于耀西
于耀西(1888—1935) 海阳县人。1918年任东莱银行济南市分行经理,加入济南
生平
济南惨案发生后,于耀西与何宗莲等组织“济南临时维持会”,任副会长。在
此期间,他以商会名义告知日本驻济南领事西田,新城兵工厂存有价值百余万元的
军火,请其注意维护,勿加损伤。不几天,新城兵工厂所存军火即被日军销毁。于
耀西向西田提出质问,遭下令逮捕,被迫逃亡上海市等地。
1929年3月于耀西返回济南。4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由泰安市迁到济南,下令逮
捕“维持会”成员,于耀西被捕。事情发生后,东莱银行免除了于耀西济南分行经
理职务。成丰面粉厂也趁机将东莱银行贷款转到济南泰丰银行,通过选举取消了于
耀西的该厂董事长职务,迫使于退出了在该厂的全部投资。同年12月,中国国民党济南市
法院对“于耀西汉奸案”进行审判。于耀西不承认在财政上积极支持张宗昌,并说
济南惨案期间曾掩护过两名国民党人。不久,他被无罪释放。
于耀西出狱后,继续经营东裕隆烟草公司和裕兴颜料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
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的“大明湖”牌香烟在市场上颇有信誉,销量不断增加。但由
于遭到大英烟草公司降价倾销的打击,不久宣告破产。1935年,病故于济南。
简介
商埠钱业公所。1921年冬,济南裕兴化工厂改组为裕兴颜料厂股份有限公司,李正
卿、于耀西等成为公司股东,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22年5月,于耀西当选济南商埠商会副会长。因竞选会长与刘兰阁发生矛盾,
退出钱业公所,另立商业研究所,进行金融交易。1924年5月,他当选济南商埠商
会会长,不久被选为山东省商会联合会会长。时济南成丰面粉厂因扩张太猛和外粉
倾销,资金周转不灵。董事车百闻向于求助。于以个人投资2万元,东莱银行给予
信用透支200万元,使成丰面粉厂渡过了难关,因而任该厂董事长。
1926年5月,于耀西再次当选济南商埠商会会长。时张宗昌向济南银行、商会
强行借款200万元,他对此持抵制态度。张宗昌下令逮捕他,他因事前得到消息,
暂避青岛市得免。 1927年4月,接任济南东裕隆机器榨油厂经理。1928年春,他见生
产卷烟有利可图,将该厂改为独自经营的东裕隆烟草公司,资本1万元,有大型卷
烟机3部、工人180名。此为济南市有卷烟业之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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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生平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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