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1948年联合国发布的国际公约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是联合国于1948年主持制定的第一部国际人权条约。根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灭绝种族是指为了“全部或部分消灭特定团体”而实施的暴行。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明确规定了灭绝种族罪的定义以及各国预防和惩治该项犯罪的义务。中国于1983年加入该公约,对公约第9条予以保留。
2023年12月4日,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75周年前夕于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以色列巴勒斯坦代表就加沙战事互相指责对方实施“种族灭绝”,双方都要求国际社会作出回应。2024年1月26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在海牙发布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遵守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历史背景
联合国大会于1946年12月11日第96(I)号决议中声明灭绝种族是违反国际法、违背联合国精神和宗旨、且不为文明世界所容忍的罪行。历史上发生的灭绝种族行为对人类造成了惨痛的影响,为了防止人类再次遭受此类残忍的浩劫,特此制定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发展历程
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参与会议的各国一致同意将灭绝种族定为国际法禁止的罪行。1946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出灭绝种族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关切,为文明世界所不容,授权起草惩治灭绝种族罪行的公约。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明确规定灭绝种族罪的定义以及各国预防和惩治该项犯罪的义务。该公约于1951年1月12日生效。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决议设立了相关国际刑事法院,负责起诉和审判有关地区发生的包括灭绝种族在内的严重国际犯罪。国际法院受理了多起与违反公约有关的案件。2002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将灭绝种族罪纳入管辖范围,并先后审理了多起案件,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2013年12月,共有144个国家正式批准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同年,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65周年纪念日之际,联合国新闻部及政治部就防止种族灭绝问题举行高级别讨论会。截至2021年,该公约的缔约国有152个,其在国际社会具有相当广泛的合法性基础。
主要内容
中国加入公约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支持惩治灭绝种族等严重国际犯罪,支持国际社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解决有罪不罚问题。
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正)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九条的规定有保留,不受该条约束。台湾地方当局于1951年7月19日盗用中国名义对公约的批准是非法的、无效的。
相关事件
2023年12月4日,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75周年前夕于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以色列巴勒斯坦代表就加沙战事互相指责对方实施“种族灭绝”,双方都要求国际社会作出回应。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29日,南非以“种族灭绝罪”起诉以色列,要求海牙国际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紧急下令,宣布以色列当前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为违反了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对此,以色列外交部回应称,该诉讼“毫无根据”,并指责哈马斯将平民当做“人肉盾牌”,还“窃取”了人道主义援助
当地时间2024年1月12日,德国宣布代表以色列介入联合国国际法院(ICJ)在审理的南非诉以色列“种族灭绝”案,以第三方身份在主要听证会上发言。1月26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在海牙发布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遵守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当地时间8月7日,联合国国际法院发表声明称,同意土耳其对有关在加沙地带适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案件提出的参加声明。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发展历程
主要内容
中国加入公约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