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简(1934年5月出生于河南叶县),是一名中共党员和副教授。1958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他曾担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院长和
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此外,焦政简还是一名律师,曾获得多项荣誉,包括1984年获得
郑州市工会颁发的“为人师表”奖和1985年获得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全省司法战线先进工作者”奖状。1985年12月,他还被授予全国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奖状。
主编《中国行政法学教程》(
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8)被评为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等奖,被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推荐列入1996年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书展;合著《刑事诉讼法概论》(第一副主编,
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9);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辞书》(长春
人民出版社19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部分编写;编著《法律常识》普及本,1981年由
河南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出版;合著《浅谈干部人事管理中党的领导和依法管理的关系》(《政法学报》1988.9)被河南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论文;撰写的《学习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体会与思考》,在
河南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1997年召开的“邓小平理论在河南的实践”学术研讨会上获优秀论文
一等奖。在《政法学报》、《高教园地》、《行政人事管理》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还有《简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方针》、《必须在法制的范围内行使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试论行政复议的设置与改革》等。1984年
郑州市工会授予“为人师表”奖,1985年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司法战线先进工作者”奖状。1985年12月出席全国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会议被授予全国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