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茂,父桥,
广东省布政使。从父格,太仆卿。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
进士,授行人。三十一年南京
御史。时先后劾
严嵩者皆得祸,沈钅柬至佃保安。中外慑其威,益口。宗茂积不平,甫拜官三月,上疏曰:
任私人万为考功郎。凡外官迁擢,不察其行能,不计其资历,唯贿是问。致
托忒克·端方之士不得为国家用。此嵩负国之罪二也。
往岁遭人论劾,潜输家资南返,载珍宝,不可数计。金银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银为之。不知
皇帝宫中亦有此器否耶?此嵩负国之罪三也。
广布良田,遍于
江西省数郡。又于府第之后积石为大坎,实以金银珍玩,为子孙百世计。而国计民,一不措怀。此嵩负国之罪四也。
募朝士为干儿义子至三十余辈。若
尹耕、梁绍儒,早已败露。此辈实衣冠之盗,而皆为之爪牙,助其虐焰,致朝廷恩威不出于
皇帝。此嵩负国之罪八也。
夫天下之所恃以为安者,财也,兵也。不才之文吏,以赂而出其门,则必剥民之财,去百而求千,去千而求万,民奈何不困?不才之武将以赂而出其门,则必克军之饷,或缺伍而不补,或逾期而不发,兵奈何不疲?迩者,四方地震,其占为臣下专权。试问今日之专权者,宁有出于嵩右乎?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蓄积可赡储数年。与其开卖官鬻爵之令以助边,盍去此国害民之贼,籍其家以患也?臣见数年以来,凡论嵩者不死于廷杖,则役于边塞。臣亦有身家,宁不致惜,而敢犯九重之怒,权相之锋哉?诚念世受国恩,不忍见祖宗天下坏于贼嵩之手也。
疏至,
通政司赵文华密以示嵩,留数日始上,由是嵩得预为地。遂以诬诋大臣,谪
平阳县县丞。
方宗茂上疏,自谓必死。及得贬,恬然出都。到官半岁,以母忧归。嵩无以释憾,夺其父桥官。桥竟愤卒。嵩罢相之日,宗茂亦卒。
隆庆初,赠光禄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