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任外交部条约司司长。 同年10月任“外交部”常务“次长”。 1970年12月病逝于
台北市。
1949年去台。同年10月任“外交部”常务“次长”。次年1月升任政务“次长”。在1952年的“台日谈判”中,以副代表身份,协助首席代表
叶公超与日方代表
河田烈等开展“台日复交”谈判,签订“中日和平条约”。1953年12月后,历任驻
阿根廷“大使”、
乌拉圭“公使”、清华、交大两大学教授、“外交部”顾问、海牙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1970年12月病逝于
台北市。著有《法学通论》《庆育吟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