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鸣雷(1566~1621),字长豫,号齐云,长寿乡何桥(今
奉化区江口街道禾家桥村)人。出生时适逢霹雳震地,遂以命名。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
进士,授刑部陕西清吏司
主事。
1608年,邬鸣雷升本部广东清吏司
员外郎,旋出任江西建昌(治所在今
南城县)
知府。时益藩府役横行的地方被邬依法惩治。以民贫不堪负担阻止阻益王修建府邸。郡有
太平桥税,年税额银3000余两,历交税珰转解内库,为权势者与市井狡之徒侵揽渔利。邬查清实情,皆绳之以法,并免浮额,减轻商民负担。税珰闻知,急发檄文,欲自核税额图利,合郡骚动不安。邬以告示安民,正言拒阻税珰。在任3年,办邮政,改
盐法,清屯田,汰操军,捐数百金置田赡学。
1612年封中宪大夫,迁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守湖西道。时,临江府(治所今清江县)民郭应龙,依仗资财,交结权势,横行乡里,竟以
睚眦之嫌而杀人。被捕后居间说情者多,久狱而不决。邬莅任,国置郭于法,远近称快。1615年升
江西省布政使司参政,分巡南昌道。翌年,摄领布政、按察二司,兼领湖西虔南,分巡四道。
性格开朗,生活恬淡,工文能诗,主张“文章贵有实用”。《建昌郡志》及《
丹霞洞天志》,著《来青楼稿》、《双蓉日抄》等。因建浮槎阁,遂名文集为《浮槎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