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中原地区将实施地区GDP统一核算,与国内GDP数据基本衔接。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分区域看,全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652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4%;中部地区生产总值269898亿元,增长4.9%;西部地区生产总值269325亿元,增长5.5%;
东北地区生产总值59624亿元,增长4.8%。全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104442亿元,比上年增长5.1%;
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584274亿元,增长5.5%;
长江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305045亿元,增长5.7%。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
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推进。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研究
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1985年,中国开始建立GDP核算制度。1993年,正式取消国民收入核算,GDP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2003年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将改进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取消容易引起误解的预计数,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GDP数据的机制,在发布GDP数据的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这是中国提高GDP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
2014年国家统计局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深化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快改进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同时将精心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尽快制定经济核算图,指定全国统一的核算办法,为2015年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核算GDP来打下一个基础。此举将有效消除近10年来各省GDP总和与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GDP存在较大出入的情况。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等主要改革内容,规定了统一核算的资料来源、数据
质量控制办法,数据修订与公布的基本步骤等。
2017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中国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调整了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处理方法,将能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投入,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
国内生产总值。
2017年10月30日,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19年将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即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由现行的省级统计机构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种状况不利于正确把握各地经济形势。国家统计局将利用开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从2019年开始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