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号奖”是中国歌坛的首个政府专业大奖,素有“中国
格莱美奖”之称。它的前身就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享有广泛知名度的“全国听众喜爱的歌手”评选活动,从1984年的第一期评选活动算起,至今已有18年的悠久历史了。
2001年,“金号奖”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评选活动正式升格为我国歌坛中唯一的国家级
政府奖声乐大赛,并列入“中国广播文艺奖”系列,每年举办一次。
“金号奖”评奖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和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承办。
大赛采用广播电视联动、全国听众参与、歌手现场真唱、专家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其特点是,所有的歌手一律不使用伴奏带,采用乐队现场伴奏;美声、民族唱法不得使用扩音器。专家评议声音不进入比赛现场,专家打分不公开与国际接轨的新规则。专家称,现场真唱将是对每位参赛歌手实力的最佳检验。
“金号奖”不同于其他的一些带有商业行为的评奖活动,是一项全国性的政府专业大奖。不管参加的选手实力如何、是否有名,组委会都会按照政府专业奖的要求公平地来衡量每位选手的水平并为他们打分,以维护大赛的高水平和该奖项的严肃性。按照规定,获得最佳歌手奖的歌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得分在该组选手中最高,二,平均得分在9.85分以上,缺一不可。最佳新人奖除了年龄之外也有分数上的限制。
3、新人奖:由评委会评出每种唱法的新人奖1名。新人奖获得者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A、每种唱法进入前10名的歌手; B、符合规定的年龄要示:美声唱法25岁以下,民族唱法22岁以下,通俗唱法20岁以下。
5、编辑推荐奖:这个奖项的设置旨在表彰电台音乐编辑。奖次依据编辑所推荐歌手获得的名次而定;
一等奖:推荐歌手获得最佳男、女歌手奖、新人奖或最佳组合奖中的一项;二等奖:推荐歌手在十佳歌手中排名第3——5位或演唱组合排名第2、3位;三等奖:推荐歌手在十佳歌手中排名第6——10位或演唱组合排名第4、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