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应鱼
严应鱼
严应鱼(1894--1951)国民政府陆军少将。字碧生,平远县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6期炮科毕业。历任国民革命军第4军11师34团排、连长,第12师36副官、参谋主任,广东西区绥靖公署军务科长,第8路军总部独立团副团长。1930年任广东编遣区第1师补训团上校团长。1934年任第1集团军总司令部直属独立1师2旅少将旅长。1937年2月2日任陆军少将。后任第4路军总部少将参议。1940年任潮惠师管区司令。1945年底退役返乡,任平远县参议会副议长。
正文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严应鱼辞职乡居,经营实业,关注民生,勤俭持家,激励子弟读书,言传身教。严应鱼故居小树庐门联:“小成就验张学友;树楷模示子孙”,横额:“诗书根底”“孝友渊源”。前厅横屏严应鱼治家格言:俭可养廉,勤能补拙。惟俭与勤,持家要诀。泛爱圣言,兼爱墨说。至理所同,儒墨何别?人贵有恒,教明前哲。庸凡志颓,不常作辍。主敬存诚,此心莹彻。处事泰安市,家庭团结。明知数义,保无倾折。示我子孙,奉为圭”。
严应鱼热心家乡文化教育及公益事业。1935年倡修平远县志未果,便将清嘉庆二十五年知县卢志孤本翻印行世,并亲为序,此举对保存本县文献,功劳甚大;由严兴建了“茂培小学”,还捐建平远二中校舍、仁居小学藏书楼、仁居城南小学前堂等;由严参与捐修的仁居东门青云桥,而今健行。
1951年4月,严应鱼因“历史反革命案”被判处死刑。1982年,何长工发表《难忘的岁月》,第一次将重要历史事实披露于世,接着秦庆钧著文回忆当年严应鱼与自己联床夜话时的谈话内容。1991年7月,平远县人民法院正式宣告对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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