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兵部
主事、郎中,
山西省、
四川省道
监察御史,
抚州市知府、
南昌市知府等职。
太平军期间,吴祖昌曾上书清廷,陈述镇压太平天国,收复江南的策略十四条。任监察御史时,他不避权贵,曾检举揭发两广总督玩忽海疆以及广西藩司虚糜军饷,司防守不严等罪行。任抚州知府期间,注意修城壕,储仓谷,募勇丁,办书院。他还针对当地溺害女婴的陋习,设立专门机构收养弃儿,使不少女孩得以存活。
同治七年(1866年),任南昌知府兼督粮道时,被称为
江西省循吏。不久,因母逝归乡终老。著有《三树堂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