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毕业于
西安医学院医疗系后留校任教,在卫生部委托中国医科大学举办的全国法医高师班进修学习。从事法医学的教学、科研、鉴案工作40余年,是法医学院第一代创建者。
1986年率先编写《临床法医学》,国内外尚无。主编、参编全国统编教材3部。1989年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优秀教学成果
二等奖。既创新又注重社会效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利用胎盘血、胎盘组织鉴定活产儿与死产儿科研成果,国内外尚无报道,填补了法医鉴定学一项空白;特别是在
甲醛水溶液固定生物检材测定
亚硝酸盐以及赔偿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持《福尔马林固定肝、肾的亚硝酸盐含量测定》的科研成果,填补了世界
毒理学空白,冲破了毒理学一个“禁区”;1983年用于法医检案,1988年首次载入统编教材《
法医毒理学》;被列入《20世纪中国医学首创者大辞典》,并获
陕西省科技进步
二等奖。承担法医学检案280多件,门诊咨询500余件,被
连云港市法医学研究所及省内外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聘为法医顾问,解决了许多疑案、大案、要案,为法医学教学、科研、检案及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