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州长负责制。
建制沿革
1954年11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
1955年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委员会。
1968年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革命委员会。
1981年恢复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1985年撤销,改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公署。
2001年撤销伊犁地区行政公署,恢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置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8个。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州教育局
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自治州公安局
自治州民政局
自治州司法局
自治州财政局
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自治州水利局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自治州商务局
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自治州外事办公室
自治州审计局
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自治州体育局
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州信访局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
自治州城市规划管理局
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其中:教育局挂自治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自治州文物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参考资料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伊犁州人民政府网.2022-08-10
目录
概述
建制沿革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