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 Web Services是一个提供一组广泛的全球计算、存储、数据库、分析、应用程序和部署服务的云计算平台,可帮助组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 IT 成本和扩展应用程序,并提供技术支持,包括:Web 和移动应用程序、IoT、游戏开发、数据处理和仓库、存储、归档和很多其它工作负载。
经营范围: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和网络通讯产品;开发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从事
计算机系统集成和计算机网络服务;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及相关
信息技术产品的批发;上述产品、设备、技术及服务的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
2020年12月30日,北京
炎黄盈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
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
光环新网公司、亚马逊通公司停止侵害炎黄盈动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在与炎黄盈动公司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AWS”标志及与其近似的标志;被告在《
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6463000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260000元,合计76723000元。
2021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北京炎黄盈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亚马逊通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亚马逊被判不得再使用“AWS”标志,并赔偿原告北京炎黄盈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64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