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人民军(Lao People's Armed Forces),前身为老挝爱国战线领导的“巴特”,成立于1949年1月20日。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央国防和治安委员会,主席为朱马里·赛雅颂,国防部长为
隆再·皮吉。老挝人民军最初为一支游击队,名为“拉萨翁”,后更名为“老挝伊沙拉部队”、“老挝战斗部队”和“老挝人民解放军”,最后于1982年7月14日更名为“老挝人民军”。现接受
老挝人民革命党的领导。
老挝人民军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至少为18个月。军队在
老挝社会中具有较好的地位和保障,工资待遇略高于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老挝人民军总兵力约6万人,包括陆军约5万人,空军约2000人,海军(内河巡逻部队)约1000人,部队机关院校约5000人。
老挝人民军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军事力量,是一支以陆军为主体,包括空军、内河部队及炮兵、
装甲兵、
工兵、通讯兵、
化学兵诸
兵种组成的
武装力量。
老挝军队最初于1949年1月20日由印度支那共产党老挝支部成员
凯山·丰威汉在桑怒省香科县领导成立了一支名为“拉萨翁”游击队。1950年更名为“老挝伊沙拉部队”,1956年更名为“老挝战斗部队”,1965年10月更名为“老挝人民解放军”,1982年7月更名为“老挝人民军”。
1991年8月14日通过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执行保卫国防和维护社会安宁的政策。全体公民和国防力量、治安力量必须发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精神,履行保卫革命成果、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及和平劳动的任务,积极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老挝政府把国防视为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一项战略任务,认为新时期的国防和治安是为了增强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加强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和睦,老挝人民武装力量是保卫老挝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民主制度、政治稳定、社会安宁的坚强柱石,并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基层建设和完成
国际主义的义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老挝陆军成立最早,兵力最多,约有5万人。其中主力部队步兵师5个、7个独立团、30多个营、65个独立连。
地方部队30余个营及县属部队。地面炮兵2个团,10多个营。高射炮兵1个团9个营。导弹部队2个营。
装甲兵7个营。特工部队6个营。通讯部队9个营。
工兵部队6个营。基建工程兵2个团13个营。运输部队7个营。陆军的装备基本是中国和
苏联援助的装备和部分从抗美战争中缴获的美式装备。
老挝内河部队总兵力约1700人,装备有内河船艇110多艘,编成4个艇队。有芒宽、巴能、纳坎、他曲、南盖、
巴色等8个基地。
随着军队建设质量的提高,老挝人民军对外军事合作步伐也日益扩大,近年来先后与
俄罗斯、
印度、
马来西亚、
越南、
菲律宾等国拓展了军事交流与合作的内容。2003年1月,印度决定向
老挝援助一批军事装备和物资,并承诺提供技术帮助。2003年6月,老挝向俄罗斯订购了一批新式
防空武器;2003年4月,老挝与越南签署了越南帮助老挝培训军事指挥干部和
世界十大特种部队以及完成军队
通信系统改造等多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