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是由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3月1日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致力于团结林业界与环境科学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并同经济发展决策部门紧密联系,共同研究林业生态建设,以及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成立意义
本会受国家林业局领导,接受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标准登记的章程,走自我发展、自我实体的道路,把本会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团体。
本会团结林业与环境科学界专家学者、管理工作者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坚持民主办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倡导“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合理利用林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建设宗旨
团结林业界与环境科学界有关人士及单位,并同经济发展决策部门一起,共同研究、以促进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衷心欢迎从事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的仁人志士、组织、单位及社会团体加盟本促进会,共同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
业务范围
组织具有一定理论素养与实践经验的研究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下述问题的研究、开发建设,为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林业界与环境科学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民间林业界与环境科学界科学技术合作。
(二)为林业、生态、环保、节能等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服务,组织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法的研究以及实践活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
(三)对行业信息进行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
(四)经政府部门授权或相关单位委托,参与和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行业
行为自律;参与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活动。
(五)探讨林业、生态与环保产业及其资源开发的理论与实践,组织行业相关的论坛、研讨会、展览会。
(六)受委托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和项目推广。
(七)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连接的桥梁和纽带,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及相关企业的要求的同时,把政府的政策贯彻到行业企业中去。
(八)普及林业科学知识和环境科学知识,编辑出版相关书刊、学术论文专辑。
(九)承担国家林业、环保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的工作。
(十)为会员和林业、生态、环保工作者服务,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理事成员
副主席:程谦、任毅、夏荣明、孟祥阁(兼职)
秘书长:程谦
监事长:黄海荣
副监事长:张鑫、刘汉
党支部书记:夏荣明
副秘书长:聂敏、蒋洪卫、牛牧军、白尚东、宋军、闻的多、何瑞玲、朱泓宇
秘书长助理:程学刚、王
法律顾问:刘军德、张怡
参考资料
主要负责人.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