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韶(1732年—1788年),原名廷谔,字律,江苏嘉定人,
清代书画家,后四王之一。他的作品被收录于《
清史列传》和《
墨香居画识》。王鸣韶擅长诗和书画,与
王三锡、
王廷元、
王廷周并称“后四王”。他的兄长
王鸣盛入京任官后,王鸣韶独自照顾双亲,喜欢旅行,每次见到名胜便前去游览。他曾将画卷寄给邵,由
钱大昕题词,赞其画技“石谷(
王翚)密致,墨井(
吴历)超逸,兼而有之”。王鸣盛编辑《江左十二子诗》时,将王鸣韶列入其中,论者不以为私。钱大昕早年入赘王家,与妻族关系紧张,但王鸣韶待他如亲人。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十月,王鸣韶去世,享年五十八岁。
[清](一七三二至一七八八)原名廷谔(
中国画家人名大辞典误作原名谔)。字夔律,号鹤溪,一号鹗起,新阳(今江苏山)诸生。兄鸣盛,入翰林,韶不制举业,独侍二亲,颜其室曰逸野。濡染家学,善诗治古文,以清简为上。与
钱大昕为姻娅。大昕视学
广东省邀与俱往。遇名胜必往游。尝以画卷寄邵西樵,大昕题其后,有"石谷(
王翚)密緻,墨井(吴历超逸,兼而有之"之语。卒年五十七。著逸野堂文集,刻江左十二子诗。《
清史列传》、《
墨香居画识》、《蒲褐山房诗话》、《虞山画志》、《画传编韵》、《练水画徵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