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乡隶属
虎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
穆棱河北岸。乡政府驻地距市区7公里。太和乡,以驻地太和村得名。
原名“黑嘴子”,以一“浓黑胡子”的老人开店得名。清末,设治之初,开辟街基时称清和镇,又名“西街基”。
中华民国成立后,属虎林县第五区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8月,实行街村制,设太和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太和区,1949年6月改为第二区。1956年2月,设置太和乡。1958年9月,与东宝乡合并成立太和人民公社。1959年9月,并入八五○农场,称太和分场。1962年2月,恢复太和公社。1984年3月,改为太和乡。
太和乡全境地处
穆棱河和
七虎林河冲积平原。全乡总面积426平方公里,大部分土地属农场经营。乡管农村有耕地4.5万亩,以种植大豆、小麦为主。全乡共辖太和、太兴、太山、正义、联义、新义、平原等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6320人,其中满、
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乡政府驻地太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