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是一个
上海市本地
馄饨小吃品牌,后经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新收购与包装后打造的一个馄饨连锁餐厅品牌。耳光馄饨隶属于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独占国内使用权。产品以各种特色馄饨为主,辅以不同口味
秘制酱料、小吃、面类、饮品等。
“耳光
馄饨”源自
白话文“打耳光也不放手”,在上海,原肇周路弄堂小吃“耳光馄饨”是这一网红小吃的起源。1997年,潘南云与其姐潘国仙在肇周路开了家弄堂小吃"耳光馄饨",后逐渐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耳光隶属于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一个
上海市本地小吃品牌,产品以各种特色馄饨为主,辅以不同口味
秘制酱料、小吃、面类、饮品等
1997年,潘南云与其姐潘国仙在肇周路开了家弄堂小吃"耳光
馄饨",后逐渐有了一定的知名度。2016年,潘家姐弟成立公司前却发现,"耳光馄饨"已被他人注册了商标。
原来,2012年起,王某担任唯一股东的
美亚公司开始注册一系列包含“耳光”字样的商标,经美亚公司授权,再高公司也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耳光馄饨”进行招商加盟。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尔广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潘南云与其姐潘国仙是原肇周路弄堂小吃“耳光馄饨”的经营者。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早在2012年之前,“耳光
馄饨”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吸引了一些知名艺人光顾。法院认为,2012年起,美亚公司开始注册系列包含“耳光”字样的商标。美亚公司采取
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再高公司经美亚公司授权,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耳光馄饨”进行招商加盟活动,构成仿冒。在经营过程中,再高公司还实施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判令王某、再高公司、美亚公司停止仿冒行为,再高公司停止虚假宣传与商业诋毁行为;
美亚公司、再高公司、王某赔偿尔广公司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耳光”是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23106715 ,类号:30。由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独占国内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