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之于明万历5年中进士,官至御史,因向
朱翊钧检举大太监冯保、徐爵违纪,受到
万历赏识,即便因为争寿宫事牵连,被贬霍州,由于生病,处罚也免了。皇帝始终记得这位刚毅正直的官员,于是起用他做
邓州市知州,明万历24(1596)年,任命他为
贵州省巡抚,成为贵州封疆大吏。在黔任职期间一是购置官田,积资济贫,助寒士“锐意向学”;二是取“科甲挺秀、人才辈出”之寓,创建
甲秀楼,“黔人称贤”,获“抚者必以东之为首”之美誉。
江东之身前曾憾:一是身为贵州巡抚未能平定播州之乱;二是甲秀楼尚未竣工,并因他离任而停止。他官罢之时,江公堤已建成,甲秀楼却还尚未竣工。临别之际,江东之心悬甲秀楼施工建设,唯恐不能最终完成,因此办理交接时,特别留下五百金存于府库,希望后续者完成。可惜后来总是被搁置。然而被江东之
巡抚感动的人们推举了地方士绅,与时任
贵州省巡抚的
郭子章共同努力,
万历34年(1606),历尽坎坷的
甲秀楼终于修建完成。
江东之已经辞世,最终未能看到挺拔秀丽、具有江南建筑风格的甲秀楼矗立在
南明区河畔,但贵州人牢牢记住了江东之。甲秀楼建成之后,
贵阳市文风愈盛,甲秀楼附近的南明河畔,更为人文荟萃之地。正如江东之诗文所预:明河清浅水悠悠,新筑沙堤接远洲。秀出三狮连凤翼。雄跨双骏据头。渔郎矶曲桃花浪,丞相祠前据壑舟。此日临渊何所限?擎天砥柱在中流。甲秀楼,由此成为贵阳文化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