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青浦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1月12日正式挂牌。
政府部门
组成部门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
上海市青浦区旅游局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辖政府
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区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及纪要撰写。负责起草政府工作规则及相关工作制度。负责落实市领导来青考察、调研工作。
(二)文秘科。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干部培训、出国(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
意识形态等
党务工作。
(四)行政科。负责办公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承担财务信息化、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公章的刻制和废止。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总值班室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区管行政领导外出审批相关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区属企业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市政府、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负责落实区政府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负责联络协调、配合落实上级专项工作督查。负责督查信息上报及督查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六)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七)建议提案办理科。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办。负责区人大和区政协届中会议代表、委员对区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区政府有关执法检查工作、专题工作审议报告以及区政协社情民意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联络、协商工作。反映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区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信息宣传科。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重要政务信息。负责《每日信息》编辑发布。负责经济社会运行的重大动态和重要社情民意的采集、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领导参加各类媒体访谈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有关史志栏目的编报送。
(九)联络科。负责配合、协调市领导来青考察、调研有关事宜。负责外省市领导、党政代表团来青学习考察、调研、友好交流等的联络和安排。承担区政府领导走访、现场办公等活动的联络和安排。负责区政府组团国内考察活动的联络和安排。
(十)调研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文件和区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的起草,参与区委重要文件起草。组织或参与对
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负责区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
(十一)外事管理科。拟订外事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领导非经贸类重要外事活动。负责对外友好交往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请示事宜,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负责各部门外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合作交流科。负责统筹、协调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联系、指导有关单位以及援外干部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援外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落实与对口地区政府间的合作协议。承担党政代表团赴对口地区学习考察的协调保障服务工作,以及对口地区来青相关接待工作。
(十三)地区管理科。负责各部门与街镇之间的沟通协调。负责开展对街镇、村(居)的“以奖代拨”工作。负责指导大型居住社区社会治理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调查研究。负责村居电子台账系统的运用和维护。
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收集、处理本区重要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区政府报告。组织、参与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区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参与区委重要文稿起草。
(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区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组织实施区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公文起草、档案管理、印信管理。统筹区政府系统各类重要会议活动,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承担区政府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指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相关工作。
(五)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办。
(七)负责指导、管理外事工作,协调非经贸类重要外事活动,承担对外友好交往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为涉外活动提供必要的外事支持。
(八)负责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联络服务工作,做好重要来宾接待工作。
(九)负责各部门与街镇之间的沟通协调,组织、协调对街镇、村(居)“以奖代拨”工作。指导大型居住社区社会治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的日常工作和人员管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区政府总值班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