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理论》是2000年08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一部
经济学著作,作者
张五常。本书主要是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内容简介
《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除了前言、附录和参考文献以外,共有9个章节。该书研究的是私有产权下的制度选择问题。假设劳动力是佃农的私产,而土地则是地主的私产,假设没有政府的干预,那么显然,合约的选择一定是交易费用最低的那一种选择。张五常总结出来的结论是:在没有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无论哪一种合约只是形式上的区别,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而在具有交易费用的世界里,合约的选择就要涉及三类交易费用的大小:量度费用(量度最后要分成的产量)、监管费用(监督参与各方是否努力工作)、信息费用(未来产量事先是否容易知道或肯定,参与各方的预计是否容易达成一致)。固定租金合约的前两种费用显然较低,但是最后一种费用即信息费用高,所以分成合约就有可能被采用,这里面暗含了“风险共担”的味道。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是
张五常在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求学时的博士论文。选择该论文题目花了三年时间。理论本身是1966的一个晚上想出来的;资料整理用了一个暑期;论文数稿写了八个月;1967年在
芝加哥大学找到些新资料,扩充及整理两篇独立文章花了一年;首篇文章发表于1968年;书籍的首次出版是在1969年。
作品鉴赏
古典经济学家(如
亚当·斯密)及新古典经济学家(如马歇尔)对分成租佃问题都有所关注,但是在以往的佃农理论看来,佃农在分成租佃制下,劳动者的劳动收益都会小于其边际产出,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
张五常研究了中国台湾20世纪50年代期间的土地改革,并从中引申出一般性的理论。
1949年,中国台湾进行了土地改革。在改革中,把地主与农民的分成,规定为地主的地租不得超过农产品的37.5%。但让经济学家难以置信的是,就在这种硬性约束下,中国台湾农业量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急剧上升。张五常进行了多方的调查,但调查的结果却显示,中国台湾土地改革后农业产量上升的数字是无可置疑的。对于中国台湾对地租进行管制,生产没有下降反而却上升的问题,
张五常尝试着用产权理论来解释这种情况:首先,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劳动力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要从私有财产的局限性入手对此进行解释;其次,佃农分成制度是一种合约,它与任何合约一样,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再次,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竞争,地主之间也有竞争,因此佃农合约中的条件(包括分成的百分比),是在私有财产竞争的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所以在佃农制度下,农民与地主的投资,佃户租种土地面积的大小与耕种劳力的多少,以及地主与农民分成的百分比,都是由上述三个理论基础决定的。这些被决定的项目,就是佃农合约的条件了。
从上述理论出发,
张五常推断出地主在土地上的分成收入与固定租金雇用农民、自耕自种等不同形式的收入大致相同。因为,竞争的局限条件是大体一样的。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张五常又进一步研究了在资源的运用与收入的分配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合约经济学的研究。张五常又加入中国台湾土地改革中的约束地主分成的百分比,于是,他很快就把中国台湾土地改革中,对地租施加限制,但农产量不降反增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了:这是因为这约束是在市场决定的地主分成之下,农民的收入会高于他们另谋高就的收入,所以在竞争下他们必须增加劳力,使地主在较低的分成率中因为生产的增加而有点补偿。这样农产量自然就上升了。这就是
张五常独特的佃农理论。
张五常把产权及交易费用观念应用在中国台湾的土地改革上,不仅推翻了传统佃农理论(传统理论认为,佃农在分成租佃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收益会小于其边际产出,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或无效率的),而且为佃农理论研究开创了新的视角。佃农理论通常把分租制看作不好的合约,一种会被替代的合约。但张五常的研究推翻了这一个结论。
张五常在他的佃农理论中一再强调了产权在经济运作中的重要性,强调交易费用对产权运作的重要影响,认为如果不把产权界定清楚,不用市场的价格机制来界定产权,或否认个人产权的存在,或政府过多地干涉资源的配置,其结果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该书中,
张五常深入地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约的本质以及交易费用的关系。他认为,合约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资产流转的形式。人们要进行各种交易,就必须通过当事人双方以一定的合约方式来实现。由于交易物品或劳务具有不同的性质与特点,因此,在交易的方式与条件、交易的时间与频率、产易的地点等方面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所以,交易的合约形式安排也就有较大的不同。合约当事人总是会在自己的局限条件下选择交易费用最低的合约形式安排,以使自己的效用实现最大化。
该书中,
张五常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不管是分租、定租或地主自耕等,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如果产权弱化,或是政府过度于预资源配置时,将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确定土地为私人产权,明晰产权制度,允许土地自由转让,是使
生产要素与土地发挥最大效率的不二法门。
作品影响
张五常在《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中,从个案研究中引申出一般性的结论,不仅为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为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在方法上开启了活水源头。这种方法既与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家
罗纳德·科斯所开创的案例研究相得益彰,又成了现代经济学发展的一个动因。
作品评价
前
诺贝尔奖委员会主席沃因:《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是旷世科学杰作。
英国经济学家、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与《蜜蜂的神话》不能被超越。
作者简介
张五常,国际知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张五常远赴
加拿大和
美国求学,取得了在价格理论领域的真经。1969年以博士论文《佃农理论》轰动西方经济学界。曾出版作品:《佃农理论》、《中国的经济制度》、《经济解释》、《中国的前景》、《
卖桔者言》、《中国的前途》等。
图书简介
本书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出版信息
《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首版英文版于1969年由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文版于2001年由
商务印书馆出版(
易宪容译)。